【京華城案更新】柯文哲獲無保請回 北院針對裁定做出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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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京華城案中,台北地檢署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羈押禁見申請。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1日晚間8時召開羈押庭,並於9月2日凌晨3點作出裁定,決定柯文哲「無保請回」,同時裁定前副市長彭振聲羈押禁見。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、民眾黨立委黃珊珊、黃國昌等人及支持者在北檢門口等候,對裁定結果表達感謝。檢察機關隨後提出抗告,北院也發布新聞稿,詳細說明裁定理由,指控「犯罪嫌疑重大」的標準仍未達成。

裁定理由詳解

  1. 案件焦點 檢察官指控柯文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(圖利罪)及第4條第1項第5款(違職收賄罪)。爭議主要集中在2021年9月9日都委會會議上,是否合規增加了20%的容積率,使京華城的總容積率從560%提高至672%。此外,是否基於該決議的台北市政府公告及建築許可證的發放也成為焦點。
  2. 容積率調整的合法性 北院指出,20%的容積率獎勵存在違法問題,已被監察院糾正,認為該獎勵不符合都市計畫法及相關規範。此調整被指與都市更新性質不符,也不符合公益性和對價性要求。
  3. 柯文哲的知情程度 關鍵問題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容積率調整違法或是否有不當指示。由於柯文哲並非都委會正式成員,無法直接參與會議,也無相關專業知識,其主張信賴形式上專業的會議決議和專業人士意見,尚未證明其主觀上知悉違法情況。考慮到案件涉及最高5年以上有期徒刑,根據目前證據,未能達到「犯罪嫌疑重大」的標準,因此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。

後續發展

檢察方已對裁定提出抗告,案件的後續進展將受到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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