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彭振聲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 北院認為罪嫌重大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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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台北地檢署 #京華城案 #彭振聲 #羈押禁見

台北地檢署在處理京華城案中,要求對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實施羈押禁見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彭振聲涉及貪污罪,且存在勾串共犯的風險,因此裁定羈押禁見。

嫌疑重大 行為受到質疑

彭振聲對於所涉指控予以否認,然而,法院根據現有證據,認為他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。彭振聲曾在京華城案中擔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席及專案管理人,法院指出他在多次會議中偏袒某方,並違反議事規則,顯示其在案件中的關鍵角色及其所涉罪嫌的嚴重性。

共犯未到案 風險增加

法院指出,案件中的另一主要人物、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尚未到案,這增加了彭振聲與共犯勾串的風險。由於案件中仍有諸多未解事實,且彭振聲與共犯之間已出現不實陳述的情況,法院認為有必要對彭振聲進行羈押禁見。

大額賄賂 調查困難

京華城案涉及的賄賂金額龐大,案件調查困難,涉案人員眾多且具有影響力。法院考量到案件複雜性及對證據的蒐集難度,決定對彭振聲進行為期兩個月的羈押禁見,以確保調查的公正性與進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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